我单位拟对闲置或即将到期房屋资产进行出租,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:
一、招租标的基本情况
赤峰路63号1号楼、2号楼、4号楼建筑面积合计近2000平方米,可分隔单元90-700平方米。
二、承租要求
1.承租人应是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企业单位,信誉良好,市场经营行为规范。
2.承租人不得将房屋转让或转包给其他经营者。
3.承租人在招租标的开展的经营项目需经招租单位相关部门审核,且不得经营文体、娱乐类项目。
三、报名信息
欢迎有意向参加承租且符合承租要求的单位或个人咨询报名。报名时应携带资料:
1.自然人承租报名者请携带个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;
2.单位承租报名者请携带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(委托其他人报名的还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、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)。
报名时间:2024年 5月20日至5月30日(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,上午:8:30-11:30,下午:13:30-17:00),咨询电话:021-65977260*6263。(中介免打扰)
报名地点:上海市赤峰路63号4号楼底楼
渔机所科技条件处
2024年5月20日